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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察:淮滨:公证参与调解 矛盾止于诉前
发布时间:2023-06-29 16:37:08   来源:大河网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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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河网讯 “感谢法院和公证处的同志这么辛苦为我们调解案件,事情解决了,还不收一分钱,又有公证处全程参与,实实在在帮助我们化解了矛盾”。淮滨县某物业公司负责人向淮滨县法院工作人员说道。

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,减轻当事人诉累,提升司法效率。近日,淮滨县法院联合淮滨县公证处充分发挥专业调解优势,成功调解一起物业费纠纷案件。该案也是淮滨县法院通过“公证参与+诉前调解”一站式化解纠纷的“第一例”。

2023年5月,原告淮滨县某小区物业公司与被告孙某某因缴纳物业费产生纠纷。经多次催要未果,原告遂将孙某某诉至法院,要求其补缴拖欠的物业费并支付滞纳金共计7000元。

淮滨县法院受理该案后,根据《淮滨县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与公证全流程协同的通知(试行)》的工作指引,遂将本案委派给淮滨县公证处开展诉前调解工作。接受委派后,公证员充分发挥公证调解专业优势,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,从客观情况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并进行明理释法。经过公证员的不懈努力下,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被告当场履行,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。

“公证+法院”是淮滨县法院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新思路、新模式,通过公证参与人民法院调解等司法辅助事务,对缓解法院办案压力、节约司法资源、推进司法公开都有重要作用。下一步,淮滨县法院将继续探索“公证+司法辅助”、“公证+诉讼协同”等协同模式,在更大范围、更深领域、更高层次上实现公证职能与法院审判、执行工作的有机衔接,努力提供更加优质、高效的司法服务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、新要求。(朱美惠洪唱 王晓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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